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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专业自学考试实践课程考核实施办法

护理学专业自学考试实践课程考核实施办法

时间:2021-05-08 阅读:0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报考青海大学自学考试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的护理学专业所有社会考生。

二、考核意义

实践考核是自学考试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考查考生护理学专业基本应用知识与应用能力,提高考生的专业综合素质。

三、考核科目

《生理学(实践)》《生物化学(实践)》《病理学(实践)》《药理学(实践)》。

四、考核地点

青海大学医学院成人教育学院(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园树巷8号,

五、考核形式与成绩评定

1.实践课程考核以笔试考核为主,严格考核纪律,对违纪人员及责任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有关规定处理。

2.考核成绩评定为为五个等级:90至100分为优秀,80至89分为良好,70至79分为中等,60至69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3.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可在下一期申请参加考核,按重考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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