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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自考《毕业生登记表》填报及相关注意事项

山西自考《毕业生登记表》填报及相关注意事项

时间:2021-06-01 阅读:0

1.考生要认真核对毕业生登记表上各项信息、内容是否与本人一致。《毕业生登记表》一旦签字确认后,将不予修改;

2.毕业生登记表上需考生填写的内容和签名必须考生本人填写、签名。否则将无法通过毕业申请审定;

3.毕业生登记表的“自我鉴定”的主要内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表现,约 400字左右;“自我鉴定”必须是考生本人输入或填写,签名处必须有考生本人签名,否则将无法通过毕业申请审定;

4.毕业生登记表的“单位评语”须经考生所在单位(学校)的组织人事部门签署并盖单位公章,非正式在职人员的“单位评语”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签署并盖章。“单位评语”的主要内容:政治思想、遵纪守法、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表现,不能简单的用“同意本人鉴定”等几个字来作为单位鉴定;

5.上述在职人员所盖章需为单位公章,业务部门章无效,且公章所示单位名称应与考生个人信息中的单位名称一致;

6.毕业生登记表是存入考生个人档案的重要材料,上述书写内容严禁涂改。

7.请考生准确填写相关内容,《毕业登记表》一旦签字确认后(提交县区)将不得修改,用白色A4复印纸双面打印,在规定时间内交回县(市、区)自考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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