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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核查课程考试成绩的办法

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核查课程考试成绩的办法

时间:2021-04-24 阅读:0

为更好地体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平、公正原则,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每次考试结束后,市自考办将在网上公布当次课程考试成绩。考生如果对自已的课程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以申请核查。

二、要求核查课程考试成绩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招考资讯网站(www.zhaokao.net)提出申请核查课程考试成绩,并按每科次10元交纳复查考试成绩费。网上申请核查课程考试成绩的时间为:自当次课程考试成绩公布(自网上公布之日算起)之日起至下次考试报名结束日止。

三、核查课程考试成绩的内容:

1.课程考试试卷中的考试题目是否漏评;

2.课程考试试卷的分数统计是否有错误;

3.登录课程考试试卷分数是否有遗漏和错误。

核查课程考试成绩不涉及考试题目答案评判标准掌握的宽严程度。

四、课程考试成绩核查结束后按网上规定时间自行登录网站查看结果。

核查课程考试成绩发现错误的,市自考办予以更正并通过网上银行退回考生所交纳的复查考试成绩费。考生可登录招考资讯网站( www.zhaokao.net)核实相关信息。

五、此前所发有关核查课程考试成绩的文件规定,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即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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